無心者非無妄,
喜惡不過於情,
歡怒莫顯於顏,
上一晌德施人,
下一刻殘害人,
眾行無關悲憫,
修行至此枉矣。
卜釋:不是「做好事就是吉、做壞事就是凶」這麼簡單,而是「心在轉折之際往哪裡走」,決定下一個卦勢,念頭一動、情緒一動、態度一動,原本的局就可能跟著變。
人最容易原諒自己的,不是惡,而是有理由的惡,這是一個很難察覺的修行陷阱。真正難除的不是惡念,而是自我合理化。
很多傷害別人的事情,最開始根本不是一個清楚的惡念。
而是:
「我只是覺得他很討厭。」
「我只是講實話。」
「我只是提醒他。」
「我只是受不了。」
「我只是替自己討個公道。」
「他先對不起我的。」
到最後,事情真的傷害了別人,自己卻仍然覺得我沒有錯,這就是非常深的「妄」。
人若一邊傷人,一邊還相信自己是正義的,這比單純的惡念更難察覺。修行不是消滅情,而是不讓情成為判官。
一般人做判斷,很容易是...我喜歡,他就是好人;我討厭,他就是壞人。於是「喜惡」開始代替「是非」。
我可以喜歡你,但你的錯仍然是錯。我可以不喜歡你,但你的善仍然是善。能做到這裡,才開始有「公心」。外境改變了,自己的心不能跟著完全翻轉。
事情順利,你慈悲。
事情不順,你刻薄。
別人尊重你,你願意包容。
別人冒犯你,你就想讓他付出代價。
這表示自己的「善」其實是有條件的。
條件就是:「只要世界按照我的意思運作,我就可以很好。」
真正的修行,反而是在世界不如意的時候才開始。
一旦你開始認為「我是好人」,就會開始保護「好人」這個身份。別人指出你的錯,你會反抗。別人說你傷人,你會找理由。別人質疑你的慈悲,你會列出自己過去做過多少善事。
這時候,修行就從「修自己的心」變成了:維護自己是個好人的形象。
「悲憫」不是單純的善良。它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成分:看見。
看見別人的痛。
看見別人的恐懼。
看見別人的難處。
看見自己的行為會落在另一個人身上。
真正的修行人是...即使他真的傷害了我,我也不必讓他的惡決定我要成為什麼樣的人。
修行不是讓你永遠做善事,而是當你有足夠的理由可以傷人的時候,仍然願意停下來,看見對方。
文釋:「無心」不是指什麼都不想、沒有情緒、沒有念頭。一個人即使自認為沒有存心害人,也不代表心裡沒有妄念。
喜歡一個人,可以有情;討厭一個人,也可以有情。但,不能讓情緒越過了分寸。喜歡,就偏袒;討厭,就傷害。這就是「過於情」。
修行不是要求人變成沒有感情的人,而是「有情卻不被情牽著走」。不要讓自己的喜怒直接成為別人的生殺予奪。真正穩定的人,情緒可以有,但行事不能完全跟著情緒擺動。
一次善行,不能抵銷下一次的惡行。修行最怕的不是偶爾犯錯,而是把「我曾經做過好事」當成自己可以做壞事的免罪牌。
一個人的行為,如果只考慮:
「我想不想做?」
「對我有沒有利?」
「我高不高興?」
「我有沒有吃虧?」
卻完全不管:
「這件事情會不會傷害別人?」
那麼即使他做了很多看起來很正面的事情,也還沒有真正進入修行。
做任何事情時,心裡始終知道對方也是一個有感受、有苦樂、有尊嚴的人。如果修行到最後,仍然只在意自己的情緒、自己的利益、自己的對錯,卻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是否傷害別人,那麼修行就只剩形式。
拜得再多、念得再多、懂得再多道理,都可能只是「知道道理」,而不是「道理進了自己的行為」。
「沒有惡念」不等於「沒有妄念」,而真正的修行,要看一個人的善惡能不能前後一致。
發表于歲次丙午年農曆八月初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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