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7月28日 星期日

《道見》第31回,討報

 「逐利無非,取之有則,循理而行,積財成富。忘義貪得,終須倍還,害命索討,莫能安生。」(開示語錄322)


欠了沒還,才會有後來的討報,不想債留明日,唯一的辦法就只有今時償還。


今世過今世償,莫待他世,討報將倍還。今日悔今日改,莫待他日,積習難行正。今時遇今時修,莫待他時,機緣瞬已失。」(開示語錄217)


那債都擱多久了,卻現在來討,不為其他,就只是時候到了,不得不處理,謽著不理會,將使得自己越來越不好過。


何時不報現時討,真為無蔭少功德?或因正是好了結,逢凶莫解應自問,是否猶未真心懺。」(開示語錄694)


有些受害者,或見義者,對於某些人犯有過錯竟未得懲罰,忿忿不平,其實大可不必,有罪必有罰,只是無定時。


莫有罪無罰,天道未錯放,人間現黑令,索討須有則,一命不二償,尺利不丈還,殺孽盡是賬,己身亦得報。」(開示語錄303)


就護佑眾生的立場,當然不主張以眼以眼,甚至以命償命的作法,但若沒有更適切的作法,還是會以受害者的意願為主,只不過還是有限度。


否則,最後誰欠誰,就不一定了。


名正言順,一仇不二討,冤債到頭,無辜莫害及,偏執錯殺手,誤犯亦罪,多見相報恨,難止其限,唯得釋結,才能見其安,寬以平怨,同善待於己。」(開示語錄1352)


既欠有還該當然,前債一分是一分,卻討多過不能退,誰欠誰還竟反轉。」(開示語錄1361)


發表于歲次甲辰年農曆六月廿四日


《道見》總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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靖舒小記于甲辰年九月廿六日

  接著,來到一處美麗的山林,春意盎然,花草隨風輕輕搖擺,讓人心曠神怡,沒想到眨眼之間已然蕭瑟,滿目瘡痍,幾乎沒有立足之地,這是被洪水土石覆滅的地方,最初看到的那一切只是幻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