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累世,甚至今世,每個人或多或少會因為犯錯,在有意或無意中侵害他者。
他者不限於人,也不一定在這世上,有可能你傷害他時,他還活著,但該還的時候,已經是一縷亡魂。
但無論他者是怎樣的狀態,欠人家的,該還就要還。
「錢債可以連利還,情怨多是無能抵,鑄錯得仇何以償,各有討報既尋來,前世所欠盡數了,莫延來生再紛爭。」(開示語錄1345)
「入彼界,擾彼靜,勿怪彼之害我耶?無禮先,何說理,必得清償才不欠。」(開示語錄747)
「鬼魅無實體,影姿或閃現,恐懼即漫延,閉眼猶能見,殊途少交會,既非有冤債,亦未尋人助,莫慮將同歸。」(開示語錄1272)
有些人得知冤親債主找上門,恐懼或逃避,想要一死了之,但怎麼可能因此作罷。
「多以為至終方休,實難能一死百了,其罪無赦怨不散,此債未償再世還。」(開示語錄921)
某些人當這和欠債還錢一樣,以為多燒點金紙,花錢就能解決。
事實上,有誠心要還,對方也願意了結,便得看對方要什麼,透過神明調解,雙方達成協議之後,必須確實完成,否則將無善了的一天。
還完的時候,對方也會用最能理解的方式傳達。
「莫能聞其言,亦難視其顯,仍知結已釋,猶得因果了,將於託夢囑,或附奇蟲現,氣和多順遂,再遇不相惡。」(開示語錄515)
莫續恩怨,好壞都不再糾纏,是轉世的最佳狀態。
發表于歲次甲辰年農曆六月十七日
《道見》總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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