順天聖母語錄第28篇:「承人之業,能消己苦。傷人之福,將建己禍。莫以為功過相酬,悖顯不滅。」又在第352篇提到:「功過賞罰,併刑無抵。」
有善信問道:「既然功過不相抵,懺悔有什麼用?」
功過既然不能相抵,做錯事懺悔,甚至行善也不能補救,為什麼要懺悔呢?這個懺悔不是為了受害者,是為了自己啊!
真心懺悔,明白自己有錯,受到懲罰的時候,便能誠心接受,知道那些都是自己犯錯造成的,沒有憤恨,沒有不甘,痛苦也會減少。
真心懺悔,明白錯在自己,就不會一直覺得別人不好,也才能獲得解放,沒有妒忌,沒有怨尤,痛苦才會消失。
功過不相抵,偶然犯錯的人,也不需要擔心行善的功德會消失,該有的福氣,罰過之後,就會回歸,一分不減。
「不懺悔會如何呢?」
受刑的痛,再加上憤恨、不甘、妒忌、怨尤,那苦只會無限疊加,度日如年。這痛苦不是任何人給的,是自己給的啊!
要不要懺悔,都在自己,要不要解脫,也都在自己。